那束光,绝了。真的。就那么直直地、不讲道理地从教堂顶端的彩绘玻璃窗里劈开来,不偏不倚,正好打在安挽着父亲手臂,站在红毯入口的那一刻。空气里那些平时根本看不见的细小尘埃,瞬间被照得金光闪闪,像一群为她开道的精灵,整个 婚礼现场 都安静得能听到呼吸声,还有香槟气泡在杯子里“嗞啦”破掉的微响。
我得承认,在那一秒钟,我这个见惯了世面的老油条,心里竟然有点发酸。
我认识 陈 ,或者说老陈,快十年了。这家伙,就是那种你以为他会一辈子吊儿郎当、在游戏和酒桌上度过余生的主儿。他的衣柜里永远是皱巴巴的T恤,聊起未来,说的永远是“再说吧”、“还早呢”。我看着他,那个曾经在大学宿舍里一边泡面一边跟我聊姑娘的家伙,那个声称婚姻是爱情坟墓的愤青,此刻西装笔挺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紧张到手心冒汗,眼神却死死地,一寸不移地,焊在了那个朝他缓缓走来的姑娘身上。

他完了。我心里冒出这么一句话。不是那种贬义的完蛋,而是,他终于找到了那个能让他心甘情愿“完蛋”的人。
然后是 安 。我跟她不算太熟,都是通过老陈的描述拼凑起来的。他说她爱笑,也爱哭,看个电影能用掉半包纸巾;他说她做饭超好吃,但厨房能被她搞得像战场;他说她有时候倔得像头牛,认定的事九辆卡车都拉不回来。但在今天,在那个光环里,她身上那些琐碎的、充满烟火气的标签都不见了。她穿着那件据说改了三次才完美的婚纱,裙摆像流动的牛奶,脸上带着一种混合着紧张、幸福和一点点即将离家的破碎感的微笑。她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,恰恰相反,你能从她每一步的坚定里,看到一种特别实在的、准备好要跟身边这个男人共度风雨的江湖气。
当老陈从安的父亲手里接过她的手时,我看见他那小子,深吸了一口气,像是要把全世界的勇气都吸进肺里。那个瞬间,整个 婚礼现场 的气氛达到了一个临界点。神父开始念那些我们听过无数遍的誓词,但不知道为什么,从他嘴里说出来,再由这两个主角重复时,每一个字都变得沉甸甸的,砸在心上。
“我愿意。”
老陈的声音有点抖,但异常清晰。这三个字,比他过去十年里说的所有豪言壮语加起来,都更像一个男人。
安 的回答更绝。她没立刻说,而是先噗嗤一声笑了,眼泪却先于笑声掉下来,一滴一滴,砸在捧花上。她看着 陈 ,带着那种“看,你把我弄哭了”的嗔怪,又带着“但我就是爱你这个笨蛋”的宠溺,然后才用带着浓浓鼻音的声音说:“我当然愿意啊,不然我来这里干嘛?”
全场爆笑,又瞬间被更大的感动淹没。
这才是 男女结合 啊。不是什么王子公主的童话剧本,不是完美无瑕的表演。而是两个不完美的、活生生的人,带着他们所有的缺点和过往,决定把对方的余生,纳入自己的责任范围。是哭着笑,是抖着手,是说着最朴素甚至有点傻气的话,却许下了最重的承诺。
后面的宴会环节,气氛就完全不同了。那是一种从神圣感中解脱出来的、彻底的狂欢。老陈的哥们儿团轮番上阵,不把他灌趴下誓不罢休。安的朋友们则围着她,叽叽-喳-喳地,像是要把一辈子的祝福和悄悄话都在今晚说完。长辈们坐在桌边,笑眯眯地看着这群疯闹的年轻人,眼神里满是欣慰。
我端着酒杯,穿梭在人群里,看着灯光下每一张生动的脸。那一刻,我觉得这个 婚礼现场 ,就像一个巨大的、温暖的能量场。它把所有好的情绪——爱、喜悦、祝福、希望——都聚集在一起,然后放大,再反馈给每一个人。你会被这种氛围感染,会由衷地相信,爱情这玩意儿,虽然俗气,虽然被说烂了,但它在某些时刻,真的能发光。
后来,人渐渐散了。我和几个朋友留下来帮忙收拾。老陈换下了西装,穿着简单的白衬衫,袖子挽到手肘,正在帮安整理她那繁复的裙摆。安脱了高跟鞋,光着脚踩在地毯上,仰头跟他说着什么,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。
周围很安静,只有轻柔的音乐还在流淌。他们俩就在那片狼藉的幸福里,旁若无人地跳起了舞,舞步笨拙又温柔。
我没去打扰他们。悄悄退了出去,站在门口,回头看了一眼。
那一刻,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:这大概就是嫁给爱情,不,是爱情最终极的那个形态吧。不是开始于那束惊艳的光,而是在所有喧嚣落幕后,我依然只想和你,跳完这支无人喝彩的舞。这个 陈安男女结合婚礼现场 ,从开始到结束,都在诠释着这两个字——“真实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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